2018年6月4日-5日,雄安新區管委會接到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轉來群眾反映“容城縣平王鄉李郎村四個污水處理設備,2015年運行一個月后停運至今,生活污水不經處理直排下水道”、“雄安新區安新縣三臺鎮辛莊克村北澳順星鞋業,生產時排放刺鼻氣體,污染周邊環境”及“保定市安新縣龍化鄉齊王莊村西200米處厚遠PVC管廠,生產時粉塵、噪音嚴重污染環境”問題后,新區管委會領導高度重視,要求立即轉交容城縣、安新縣政府處理。6月6日,容城縣、安新縣政府立即責成有關鄉鎮、部門對反映情況進行了核查。同時,新區生態環境局賈見勇副局長帶領環境執法人員也對舉報問題進行了督導核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信訪舉報組收到舉報件后也及時進行了轉辦并報送了相關查處信息。
一、關于“容城縣平王鄉李郎村四個污水處理設備,2015年運行一個月后停運至今,生活污水不經處理直排下水道”問題核查情況
經查,李郎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是利用2015年美麗鄉村建設資金所建,該項目包括4座小型污水處理站及配套管網,污水處理站采用MBR一體化污水處理工藝,每座日均處理生活污水35m3/d,出水標準為一級A標準。項目由河北徳龍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于2015年9月25日開工,2016年10月10日竣工并試運行。建設方預交的3個月電費用完后,因村里沒有經濟收入,無法支付運行費用,設備運行3個月后停運至今。容城縣已責成平王鄉政府聘請第三方現場勘查,制定維修運行方案,待方案制定后,立即組織實施。
二、關于“雄安新區安新縣三臺鎮辛莊克村北澳順星鞋業,生產時排放刺鼻氣體,污染周邊環境”問題核查情況
經查,三臺鎮辛莊克村北澳順星鞋業屬于整改提升類“散亂污”企業。自2017年以來,三臺鎮制鞋及相關產業企業按照縣政府相關規定以及鎮政府整治標準(即:拆除燃煤鍋爐、VOC廢氣治理、下腳料指定地點堆存、危廢安全處置四項規定)進行整改,要求于2017年9月底前完成。2018年3月縣政府辦公室再次印發了《安新縣制鞋行業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按照規定,所有整改提升企業應于2018年4月21日前完成整改,5月20日前企業提交驗收申請由鎮政府組織驗收備案后準予生產。因該廠未按照以上要求完成整改,三臺鎮政府組織電力部門對該廠實施了斷電、停產措施。6月6日縣環保局執法人員會同三臺鎮政府工作人員對該廠進行了現場檢查,該廠仍處于停產狀態,廠區外電表箱已斷電并貼有三臺鎮人民政府封條,生產車間機器設備已布滿浮土,無生產跡象,鑒于以上調查情況,舉報人反映的情況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符。經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賈見勇副局長現場核查舉報人反映情況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符,企業已無生產跡象,賈見勇副局長要求當地政府要加強監管和排查力度,杜絕企業反彈。
三、關于“保定市安新縣龍化鄉齊王莊村西200米處厚遠PVC管廠,生產時粉塵、噪音嚴重污染環境”問題核查情況
經核查,信訪人反映的“厚遠PVC管廠”實際名稱為保定厚遠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該廠于2017年9月委托河北正潤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年產PVC管材600噸項目現狀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于2017年10月18日由高陽縣環保局出具了《關于保定厚遠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環保備案意見》(高環評備[2017]033號),未辦理排污許可證。6月6日,安新縣環保局對該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檢查時該公司未生產,現場有原料和產品,存在生產跡象。經調取該公司2018年5月29日至6月6日用電量,數據顯示總用電量為528度,最高日用電量137度。執法人員現場下達了《安新縣環境監察現場通知書》,要求未取得《排污許可證》之前,禁止生產,并對該公司生產車間進行了查封,切斷了高壓線路。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賈見勇副局長也對該企業進行了現場核查,并要求當地政府依法對該企業進行查封并斷電,同時根據企業用電情況確定企業生產狀況,如進行生產要立案并進行處罰。
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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