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京津冀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規則出臺
張家口“四方協作機制”推廣至京津冀
11月8日,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正式發布《京津冀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標志著張家口市首創的“四方協作機制”可再生能源電力市場化交易正式推廣至京津冀地區,為推進京津冀地區可再生能源一體化消納提供政策支撐。
張家口市作為國務院批復設立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及京津冀地區重要的生態涵養區,依托獨特優勢開展可再生能源應用綜合示范。2017年2月,張家口市從體制機制上求突破,首創“政府+電網+發電企業+用戶側”共同參與的“四方協作機制”,與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交易平臺,政府部門每月在平臺上發布下個月可再生能源需求電量和掛牌電價,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自愿參加,開展市場化交易,將清潔電能直接銷售給用戶。
截至目前,張家口市通過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交易電量突破2.1億千瓦時,實現了政府要綠、企業要利、居民要暖的多贏,為國家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能源供暖、突破可再生能源消納瓶頸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成功經驗。
在張家口市“四方協作機制”成功推行經驗的基礎上,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結合京津冀實際,制定了《京津冀綠色電力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該規則對于京津冀地區參與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及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權利、義務、準入、退出、交易方式等都作出了明確規定,還對優先保障張家口地區綠色電力需求、張家口地區高新技術企業參與掛牌交易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今后北京、天津、冀北電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及符合準入條件的電力用戶,以及京津冀地區的售電公司,都可以通過協商、掛牌等市場化方式進行中長期電力交易。(記者劉雅靜 通訊員王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