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12月29日電(記者李繼偉、王昆)為調動高校大學生創業積極性,河北省財政廳等部門近期出臺的《河北省就業創業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可享5000元創業補貼。
辦法指出,畢業學年高校生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業、取得營業執照、登記就業(畢業學年高校生除外)、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給予每個創業項目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符合條件人員可于取得營業執照并穩定經營6個月后、12個月內備好《個人補貼申請表》等材料,向創業所在地人社部門申請創業補貼。
此外,河北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畢業年度內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可享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據悉,各普通高等院校應于每年4月底前備好《求職補貼審核認定表》等材料,向所在地設區市人社部門代為申請求職補貼。申請材料經畢業生所在院校初審并公示后,報人社部門審核,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支付到畢業生本人社會保障卡關聯的銀行賬戶或高校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