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水利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
相機為京津冀河湖水系進行生態補水
近日,水利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行動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完善南水北調中線一期配套工程,加強科學調度,逐步增加向華北供水量,為地下水超采治理創造條件。同時,在保障正常供水的前提下,相機為京津冀河湖水系進行生態補水,回補地下水。
方案提出,以京津冀地區為治理重點,堅持問題導向,按照近遠結合、綜合施策、突出重點、試點先行的原則,通過采取“一減、一增”(“一減”即通過節水、農業結構調整等措施,壓減地下水超采量;“一增”即多渠道增加水源補給,實施河湖地下水回補,提高區域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綜合治理措施,系統推進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治理,逐步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降低流域和區域水資源開發強度,切實解決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問題,為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方案提出的治理目標是,通過強化節水、實行禁采限采、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充分利用當地水和外調水置換地下水開采等措施,逐步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同時,重點推進“節”“控”“調”“管”等治理措施任務。
“節”。在地下水超采區,進一步挖掘節水潛力,加快灌區節水改造和田間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推廣農藝節水措施和耐旱作物品種。深入推進工業和城鎮節水,控制高耗水產業發展。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減少地下水開采量。
“控”。強化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剛性約束,嚴控城鎮及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結構,嚴控高耗水產業發展。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自備井,原則上一律予以關閉。嚴控農業種植和灌溉面積發展,采取調整農業種植結構、耕地休養生息等措施,壓減農業灌溉地下水開采量。
“調”。在充分利用當地水特別是加大非常規水源利用的基礎上,用好引江、引灤等外調水,增強水源調蓄能力,擴大供水管網覆蓋范圍,置換城鎮、工業和農村集中供水區地下水開采,推進農業水源置換,有效減少地下水開采量。同時,在保障正常供水目標的前提下,相機為主要河湖進行生態補水,加大水資源涵養林修復提質力度,逐步恢復華北地區河湖水系,填補地下水虧空水量,增加地下水補給量,恢復地下水水位,改善和修復河流與湖泊濕地生態狀況。
“管”。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發揮河長制湖長制作用,強化地下水利用監管,嚴格禁采區、限采區管理,加強地下水監控能力建設,創新管理政策機制,嚴格考核監督,逐步完善地下水管理和保護體系。(記者馬彥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