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區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和管理暫行辦法》近日發布。《辦法》對創業孵化基地的認定及變更、定點創業孵化基地的運營、監督,資金補貼管理,創業實體入駐、退出管理等作出明確規定。其中,這些要點值得關注!
問題一:如何進行創業孵化基地的認定?
申請創業孵化基地認定,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運營或者管理單位為依法注冊、合法經營的企業或事業法人單位,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可提供相關創業服務,具有相應管理機構,具有6名以上創業指導專家隊伍;
2.新區級創業孵化基地場地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可容納不少于40戶的創業空間,縣級創業孵化基地場地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且可容納不少于30戶的創業空間,場地作為孵化基地用途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創業實體一次性入住率不低于50%。場地須產權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確,在使用期內不得變更用途;
3.有相應的供電、供水、供暖、消防、通訊、網絡等生產生活基礎配套設施;
4.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
申請認定創業孵化基地,須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雄安新區定點創業孵化基地認定申請表》;
2.相關資質原件及復印件,包括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以及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消防報告等;
3.基地建設和發展報告,包括基地建設基本情況、投資主體、機構設置、綜合服務、管理制度等;
4.在職管理和輔導人員、創業指導專家情況。
認定過程
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根據基地等級向新區公共服務局或所在縣人社局提出認定申請,并提交相關申請材料。新區公共服務局(縣級基地為縣人社局)初審后,實地考察,對照《河北雄安新區定點創業孵化基地認定評估表》進行評估。經考察、審核合格的授予“雄安新區定點創業孵化基地”牌匾,發放創業孵化基地認定證書,同時報新區改革發展局(縣級基地為縣財政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問題二:經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將獲得什么補貼?
1.根據入駐孵化基地的創業實體戶數,給予孵化基地管理服務補貼,標準為每年每戶4000元(不足一整年的按實際入駐天數計算),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2.入駐定點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實體正常經營滿6個月的,給予孵化基地最長不超過3年的一定額度場地租賃補貼和物業、水電費補貼,場地租賃補貼標準:每平方米每天2元(不足2元的據實補貼),公共面積平均攤入創業實體中,但每個創業實體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物業水電費補貼標準:每個創業實體每年物業費、水費、電費補貼之和最高不超過1000元(不足1000元的據實補貼)。創業實體超出以上補貼的,需自行向孵化基地補繳差額部分。
問題三:創業孵化基地將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哪些“福利”?
1.為孵化創業實體提供經營場地;
2.協助相關部門落實扶持創業政策;
3.協助孵化創業實體辦理開業手續,提供創業指導、融資服務、管理咨詢、創業培訓、事務代理等免費服務及法律、會計、評估、營銷、戰略設計、市場策劃等咨詢服務;
4.維護孵化創業實體的合法權益;
5.加強宣傳,營造創業文化與氛圍;
6.提供會議室、培訓室、安保、保潔等服務;
7.跟蹤了解入駐創業實體的經營情況;
8.組織入駐實體進行創業交流、考察等活動;每年至少開展兩次業務培訓、專家指導等創業幫扶活動,至少安排兩次經營業務對外宣傳活動;
9.協助入駐創業實體解決其他有助于創業實體發展的相關問題。
問題四:創業實體如何入駐創業孵化基地?
入駐條件:
1.申請人為初次創業人員(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孵化期滿時男不超過60周歲,女不超過50周歲);
2.有就業創業證證號;
3.有完整的創業項目計劃書。
入駐程序:
1.申請:申請入駐創業孵化基地的創業項目須向創業孵化基地提交實體負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就業創業證證號、創業培訓合格證原件、復印件及創業項目計劃書等相關材料。
2.審核:創業孵化基地組織創業指導專家對創業項目進行審核。
具備以下條件可優先安排入駐:
1. 創業項目申請人為普通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和創新性;
2. 創業項目曾獲得各級科技扶持資金或創業基金;
3. 創業項目曾獲得各級創業模擬大賽名次;
4. 創業項目曾獲得國家專利證書且具有推廣使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