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關于《2019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審查結果報告
——2019年3月26日在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
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
河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2019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財政經濟委員會結合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對《2019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結果報告如下:
一、我省2019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與安排使用情況
財政部核定我省2019年地方政府債務新增限額1717億元(含單獨核定雄安新區新增債務限額300億元),包括:一般債務546億元(含外債轉貸資金4.36億元);專項債務1171億元。其中,財政部于去年底前提前下達我省844億元,已列入2019年省級年初預算,并經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審查批準。此次需要將另外873億元新增債務限額安排使用,包括一般債務179億元、專項債務694億元。
省政府研究提出:一般債務省級不留用,轉貸雄安新區45億元,轉貸市、縣(市)134億元(含外債轉貸4.36億元);專項債務省級使用6億元,轉貸雄安新區60億元,轉貸市、縣(市)628億元。
省級使用的6億元,用于省級公立醫院基礎設施建設3億元,省屬高校基礎設施建設3億元。
二、省級預算調整情況
根據《預算法》和《河北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的相關規定,省政府提出了省級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調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預算調整情況
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調增179億元,相應省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調增179億元,其中債務轉貸支出179億元。由此,省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支分別由年初的3845.3億元調增至4024.3億元。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調整情況
省級政府性基金收入調增694.1億元,相應省級政府性基金支出調增694.1億元,其中省本級政府性基金項目支出6億元,省級自求平衡專項債券發行費用和當年付息0.1億元,債務轉貸支出688億元。由此,省級政府性基金總收支預算分別由年初的704.6億元調增至1398.7億元。
三、審查意見和建議
財政經濟委員會審查認為,省政府提出的《2019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符合預算法規定;提出的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債務規模和支出安排方案,符合財政部關于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的使用要求和我省實際。此次預算調整方案可行。
財政經濟委員會建議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準省政府提出的《2019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省財政部門根據省人大批準省級預算調整方案的決定批復雄安新區預算調整方案。
同時建議,省政府及財政部門依法做好政府債券發行工作,及時分解下達轉貸市、縣(市)的債券資金,省本級使用專項債券盡快落實到具體項目。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嚴格按照法定方式在批準的新增債務限額內舉債,嚴禁新增隱性債務;明確債券資金管理主體責任,健全償債管理機制,嚴控債務風險;加強績效管理,開展債券資金使用效益評估,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