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雄安新區黨工委委員會議有關要求,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實施“一枚印章管到底”的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模式,雄安新區于2019年5月1日起啟用“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行政審批專用章”(以下簡稱審批專用章),除省垂管部門,中央、省派駐雄安新區有關機構,新區所轄三縣負責的行政許可事項外,新區本級行政許可事項辦理均使用審批專用章。審批專用章在行政審批工作中具有與行業主管部門機關印章同等法律效力,審批專用章啟用后,新區本級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結果必須加蓋審批專用章后方可生效,原部門公章和其他用于審批工作的印章不再用于審批工作。特此通告。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