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立法深入推進農村改廁工作
農村公共場所應建公共廁所
5月30日,會議表決通過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深入推進農村改廁工作的決定》提出,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文化活動中心、中小學、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以及中心村等人口較集中區域建設農村公共廁所。根據需要在城鄉接合部、公路沿線鄉村和鄉村旅游景點建設公共廁所。
農村公廁不能只建不管。決定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對農村公共廁所用地、用水、用電及后期運維管護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拆除公共廁所。確因村莊改造、道路拓寬等公共利益需要拆除的,應當遵循拆一補一、就近建設原則,不得減少現有公共廁所數量和建筑面積,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公共廁所使用性質。
關于農村戶廁,決定要求,要因地制宜改廁,宜水則水、宜旱則旱,鼓勵各地探索使用改廁新模式,鼓勵農村戶廁退街、進戶、入室。
為破除資金不足瓶頸,決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改廁資金納入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統籌相關渠道資金,重點支持廁所改建、新建、后續管護維修、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等。依法合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入,推動建立政府補助、用戶付費、市場化管理的運行維護機制。各級財政應當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引導農民主動改廁。(記者趙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