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服務舉措 提升旅游運輸品質
河北省規范小型客船運輸行為
從河北省交通運輸廳5月28日召開的《河北省小型客船運輸管理規定》宣傳貫徹會上獲悉,河北省將重點從適用范圍、職責分工、航線規劃、安全責任、經營備案和監督管理五方面規范小型客船運輸行為。
今年4月2日,《河北省小型客船運輸管理規定》經省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6月1日起施行。小型客船特指載客12人及以下的從事旅客運輸的船舶。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客運船舶2469艘,其中小型客船1918艘,比例達77.6%,小型客船成為河北省內河和沿海船舶客運的主要船型。
按照該規定,河北省對小型客船的管理實行備案管理,同時對從事小型客船經營提出了船舶適航、船員適任、有無停靠站點等方面的條件,并相應設置了處罰原則,確保船舶客運安全。
針對目前河北省客運船舶停靠站點的統一規劃還不盡完善,經營主體多元,站點設置不科學、標準不統一等現狀,規定明確,由市縣政府科學規劃停靠站點,劃定專用停泊區域,解決小型客船無序停靠問題。
在節能環保方面,規定明確,小型客船大力推廣使用節能環保船舶,加快淘汰落后船舶,促進小型客船運輸綠色低碳發展。
針對河北省水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不高、標準不統一等問題,規定提出,有關部門要制定服務規范,經營者要制定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創新服務舉措,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旅游運輸品質。
同時,規定還明確了小型客船經營者的安全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應急演練職責,明確了小型客船經營者負有安全警示告知義務等。經營者應當加強風險管理,為小型客船、旅客購買相關責任保險,最大限度化解因安全事故導致的賠償風險。(記者曹智 見習記者高二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