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法院去年審結環境資源案件12280件
記者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8年,河北省法院共審結刑事、民事、行政環境資源案12280件。
據介紹,2018年,全省法院在依法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過程中,加大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審結環境刑事案件908件,判處被告人1302人,保護了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安全。嚴格貫徹損害擔責、全面賠償原則,審結環境民事案件10013件,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和環境權益。同時,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及時履行行政監管職責,查處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審結環境行政案件1359件,促進了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為適應環境資源案件公益性、專業性、恢復性、復合性、職權性特點,全省法院構建了專門審判機構,推進審判工作的專門化、促進審判隊伍的專業化。截至2018年底,全省法院已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40個,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的機構9個,共有專門審判人員345人。在已設立專門審判機構的法院中,大力推廣“三審合一”或“二合一”集中審判模式,將涉及環境保護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統一歸口審理。
此外,構建司法執法協作機制,工作合力有效形成。全省法院積極推動京津冀三地法院環資審判協作工作,構建環境資源案件信息共享機制;與公、檢、環密切配合,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設,推動建立環境資源保護多元共治機制;連續多年聯合開展“利劍斬污”專項行動,并與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會簽了《關于辦理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指導全省審判工作,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與省檢察院聯合下發《關于河北省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執行具體數額標準的通知》,明確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的具體數額標準,有利于量刑規范化,提高司法公信力。(見習記者霍相博 記者張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