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省三年內將建3840個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
6月20日,省公安廳交管局與7家保險公司簽訂“警保合作”協議。記者從簽約儀式上獲悉,今后3年,雙方將在全省建設3840個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發展6167名農村交通安全員,共同履行交通安全勸導員、交通安全宣傳員、基礎信息采集員、道路隱患排查員、快處快賠代辦員、保險業務代理員等“七員”職責,為廣大農村交通參與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保險和交通管理服務。
建設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發展農村交通安全勸導員是我省全面拓展和深化“警保聯動”的創新舉措。據介紹,我省各地各級公安交管部門和各保險公司將根據行政村分布和路網特點,結合交通流量和交通安全形勢,在行政村主要進出口、車流量較大的農村公路與國省道交匯處,以及關鍵路口路段設置一、二、三級不同形式的勸導站。其中,一級勸導站876個,主要設置在國省道沿線500米內村莊主要出入口,以及多個行政村共同的關鍵通道出口;二級勸導站689個,主要設置在縣道沿線500米內村莊主要出入口,以及鄉道與村道交匯路段或多條村道共用、相交的重點部位;三級勸導站2275個,主要設置在關鍵村道口以及大型廠區、學校、市場等出入口。
勸導站將統一懸掛標牌,噴涂統一的包含公安交警及保險公司的標識。一級、二級勸導站兼顧保險公司協保員、營銷員辦公點功能。每個勸導站駐守勸導員,按照重要節假日和出行高峰時段必上,學生上放學高峰時段必上,趕集日高峰時段必上,群眾早晚出行高峰時段必上,紅白喜事出行時段必上,民俗活動時段必上,惡劣天氣時段必上等“七必上”要求,勸導交通違法,開展安全宣傳,采集基礎信息,排查安全隱患,代辦車駕管業務,處理簡易車損事故,辦理保險業務。(記者張淑會 見習記者霍相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