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調整2019年度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近日,河北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印發《關于調整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的通知》,要求從7月1日起,調整2019年度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其中,月繳存基數最高限額為18476元,最低不得低于3695元,繳存單位可在5%至12%區間內自主確定繳存比例。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所在設區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所在設區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按照省統計局公布的2018年石家莊(不含辛集)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73903元測算,省直2019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最高限額為18476元,最低不得低于3695元。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和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兩部分組成。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月繳存基數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月繳存基數乘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在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的單位,應于繳納2019年7月份住房公積金時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業務。已開通省直住房公積金網廳業務系統的單位,可通過網廳辦理繳存基數、繳存比例調整業務。(記者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