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我省擬就生活垃圾分類立法
繼上海出臺法規實行強制垃圾分類后,我省也積極開展垃圾分類立法。11月25日,會議聽取了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桑衛京作的關于《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
垃圾分哪幾類——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類
條例(草案)中,生活垃圾分類有了明確標準,擬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即濕垃圾)、其他垃圾(即干垃圾)四種。
其中,可回收物是指未污染的適宜回收、可循環利用的生活廢棄物,包括廢紙、廢塑料、廢玻璃制品、廢金屬、廢橡膠、廢織物、廢家具、廢家用電器和電子產品等。
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生活廢棄物,包括廢電池、廢燈管、廢藥品、廢膠片、廢日用化學品、廢油漆和溶劑及其包裝物等。
廚余垃圾被定義為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廢料、剩飯剩菜、過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綠植、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活廢棄物。
其他垃圾,則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廢棄物。
垃圾怎么扔——按規定時間、地點和方式投放
條例(草案)規定,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投放管理責任人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
具體怎么扔,條例(草案)作出詳細規定。比如,規定易碎或者含有液體的有害垃圾應當采取防止破損、滲漏措施后進行投放。廢棄家具、家電等大件垃圾,應當預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或者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單位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回收點。廚余垃圾不得混入廢餐具、塑料、飲料瓶罐、廢紙、廢金屬等不利于后續處理的雜物。不得隨意傾倒、拋撒、焚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對于不按規定扔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條例(草案)擬規定,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一百元以下罰款。
何時開始實施——具體區域和實施時間由市縣政府確定
“鑒于生活垃圾分類涉及面廣,且各地發展水平不同,為防止不切實際搞‘一刀切’,條例(草案)規定要分步、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桑衛京表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的全程分類體系,分地域、場所和單位,有序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
桑衛京介紹,實行分類管理的具體區域和實施時間,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確定,并向社會公布。(記者周潔、盧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