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獲批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確定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地方的通知》,同意在北京市、河北省等11個地方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試點期自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為期兩年。
以省為單位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是一項系統工程,是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強化地理標志保護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通過開展試點工作,我省將建立健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工作體系,研究制定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工作規范,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使用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穩步推進統一地理標志專用標志換標工作,不斷強化完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監管方式,保證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專用標志的合法使用和規范使用,切實加強地理標志管理與保護,真正做到核準更科學、監管更嚴格、服務更優化。
省市場監管局將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工作要求,盡快組建試點工作領導和組織實施體系,制定兩年期的試點工作總體實施方案,細化形成年度試點推進計劃,扎實推進試點任務有序開展。(記者馬彥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