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發改委、省委網信辦印發《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試點建設工作方案》。方案提出,面向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縣(市、區),開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工作。第一批擬試點建設3個左右的市、10個左右的縣(市、區),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樣板,在全省示范推廣,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我省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服務和產業發展的全面深度融合。
根據方案,按照分類指導、分級推進的方式,根據河北省市、縣(市、區)新型智慧城市試點評價標準(試行),省級支持部分符合三星標準的市、縣(市、區)試點建設四星級智慧城市,符合四星標準的市、縣(市、區)試點建設五星級智慧城市,建設期為兩年。三星以下智慧城市建設由各市自行組織。
對于申報條件,方案進行了說明。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自愿申報。申報市、縣(市、區)按照市、縣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評價標準(試行),自行組織或委托開展自評,自評得分達到三星及以上,并符合統籌協調有力、前期基礎扎實、政策保障到位、示范作用突出等條件可予申報。2020年度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申報工作截止日期為今年4月20日。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列入試點范圍的市、縣(市、區)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
方案提出,由省發改委、省委網信辦組織,各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領導機構(牽頭單位)負責,在省級試點建設一年后開展中期考核,兩年后組織驗收。各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領導機構(牽頭單位)自行組織試點建設階段性自查。試點通過驗收的,授予相應星級;沒有通過驗收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達到建設目標的,收回獎補資金并予以通報。
方案要求,試點建設應加強公共衛生健康和市民服務功能,要重點考慮到極端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方案。結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建設智慧公共衛生健康應急系統,實現疫情監測、疫情追蹤、疫情分析和疫情信息服務。同時要在智慧出行服務、智慧物流供應、智慧交通監管、智慧社區防控、智慧居家辦公等領域加強應用開發,提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支撐能力。(河北日報記者潘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