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紓困解難
嚴重困難企業可緩繳社保費最長6個月
為落實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企業認定辦法》,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紓困解難。
辦法規定了認定范圍,涉及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參加我省企業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的參保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包括參加三項保險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以及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同時,這些參保單位還需符合以下認定條件:2019年度企業(單位)虧損,受疫情影響2020年2月以來經營收入與去年同期同比下降70%(含)以上,申請當月企業(單位)銀行存款數額不足以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全體職工工資的;2020年1月正常繳納所登記參保險種(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社會保險費的;申請當月企業(單位)參保繳費人數減少幅度不超過2020年1月參保繳費人數5.5%(不含新增退休)的;申請緩繳企業(單位)承諾緩繳期滿前足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可以認定為嚴重困難企業(單位)。2020年新成立企業(單位),不參考2019年企業經營情況。
辦法明確,符合嚴重困難企業(單位)的參保單位首次緩繳申請的提交時間為2020年3月25日至3月31日;4月至11月提交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審核通過的參保單位,申報當月生效,可緩繳申請當月至2020年11月按規定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緩繳的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記者解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