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屠宰環節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進一步加強屠宰環節非洲豬瘟防控,切實落實落細“高壓式”和“問責式”管理措施,有效切斷非洲豬瘟疫情傳播途徑,確保生豬產品質量安全。
通知要求,落實企業防疫主體責任,切實做到嚴把“六關”。嚴把生豬采購關,不得收購來自疫區和違法違規調運的生豬,鼓勵屠宰廠與養殖場掛鉤,建立合同供應關系,穩定供應渠道,從源頭防范非洲豬瘟疫情傳入。嚴把生豬進廠關,對進廠生豬要查驗檢疫證明、畜禽標識和健康狀況,做到證物相符,嚴禁染疫生豬入廠,對發現有疑似癥狀和一次大批量進廠的生豬,進廠前要進行非洲豬瘟抽檢。嚴把車輛進廠關,生豬運輸車輛必須到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嚴禁未備案及無運行軌跡運豬車輛進廠,車輛一律按指定通道出入。嚴把人員進廠關,加強對外來人員管理,與屠宰活動無關的人員嚴禁進入生產區,未經消毒任何人員不得進入生產區。嚴把品質檢驗關,生豬靜養要達到12小時以上,肉品品質檢驗人員要做好宰前檢驗、宰中宰后在線同步檢驗和“瘦肉精”檢測,發現異常情況,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時向駐廠官方獸醫報告。嚴把產品出廠關,查驗人員要對運輸肉品的車輛及產品進行查證驗物,并做好記錄,做到出廠的產品手續齊全、質量合格。
通知強調,強化企業非洲豬瘟自檢責任,按照“頭頭采、批批檢、全覆蓋”的原則,全面開展非洲豬瘟自檢,對檢出的陽性結果及時報告,備份留存血液樣品冷凍保存至少一個月以上。落實企業肉品品質檢驗責任,完善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必須配備與生產能力相適應的屠宰同步檢驗人員,全面開展肉品品質檢驗。落實嚴格防疫消毒責任,督導生豬屠宰企業配齊清洗消毒設施設備,年屠宰15萬頭以上的必須建立清洗消毒中心。
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履行動物防疫、動物檢疫、動物衛生監督和畜禽屠宰監管責任,強化追責問責,省市縣三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采取不同形式,加大屠宰企業非洲豬瘟抽檢力度,切實做到抽檢到位、監督到位。嚴格檢疫監管,農業農村部門派駐屠宰企業的官方獸醫監督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履行監管責任。嚴格屠宰監管,出臺《河北省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分級管理辦法》,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實行A、B、C三級差異化管理。
通知強調,各地要優化生豬屠宰產能布局規劃,深化生豬屠宰企業標準化建設,提高新建企業標準,嚴格審批新設立生豬定點屠宰企業,不再批建年屠宰生豬15萬頭及以下的生豬屠宰建設項目,優先支持新建大型生豬定點屠宰廠。提升現有企業標準,對現有生豬定點屠宰廠開展設備標準化提升活動,到2020年底強制淘汰橋式劈半鋸,到2021年底淘汰敞式燙毛池等落后屠宰設備,規范建設理化、微生物等常規檢驗的實驗室。規范實驗室建設,督導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建設符合非洲豬瘟檢測技術要求的實驗室,切實做到有固定檢測室、有符合標準儀器設備、有專業技術人員、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檢測試劑、有自檢制度、有檔案記錄,確保自檢結果真實有效。(河北日報記者郝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