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進一步規范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
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
4月17日,河北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轉發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關于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要求各地各學校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保教費,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嚴格落實住宿費退費要求,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余部分退還學生。各級教育、發改、財政等行政管理部門將嚴肅查處疫情防控期間學校違反預警規定亂收費問題。一經查實,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外,還將追究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并在全省進行公開通報。(記者馬利、桑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