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區各有關企業:
為充分發揮創新券的作用,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成本,激發創新活力,提高各類研發機構提供創新服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推動創新資源的開放共享,河北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河北省省級科技創新券實施細則》,根據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現面向雄安新區有關企業發布申領通知。
一、科技創新券定義
科技創新券,是由政府向科技型中小企業免費發放的電子權益憑證,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利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創新服務提供機構的資源開展研發活動和科技創新。
科技創新券資金來源于省財政科技資金,其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遵循公開普惠、專款專用、據實列支的原則。
二、創新服務提供機構范圍
創新服務提供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創新服務,對創新活動的合規性和真實性負責。以下機構或其所屬的研發平臺自動獲得創新服務提供機構資格:
(一)國家級重點實驗室;
(二)教育部“雙一流”建設高校,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
(三)京津冀互認的開放實驗室;
(四)國家駐冀科研機構;
(五)河北省屬重點骨干大學、省屬公益性科研機構;
(六)在“河北省大型科研儀器設備資源開放共享服務平臺”上注冊登記的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管理單位(限于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
三、支持對象與支持范圍
(一)支持對象
創新券支持對象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在有效期內的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
2.無不良誠信記錄;
3.與合作的創新服務提供機構無任何隸屬、共建、產權紐帶等利益關聯關系。
(二)重點支持對象
以下科技型中小企業,為創新券重點支持對象:
1.高新技術企業;
2.河北省科技廳認定的創新英才所在企業;
3.省級及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
4.省級及以上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依托企業;
5.省級及以上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所在企業;
6.河北省科技廳確定的其它科技型中小企業。
(三)支持范圍
科技創新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與創新服務提供機構合作開展的與其創新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試驗測試、創新方法培訓等服務。按照法律法規或者強制性標準要求必須開展的強制檢測和法定檢測等非科技創新活動,不納入支持范圍。
四、申領與使用
(一)企業申領
企業可根據需要在信息平臺(河北省科技創新券信息管理平臺)多次申領。科技型中小企業每年的創新券累計申領額度上限為10萬元,重點支持對象每年累計申領額度上限為15萬元。創新券每次限按服務合同總金額的50%申領。企業登錄信息平臺,填寫《河北省省級科技創新券申請表》(附件1),并按要求掃描上傳相關附件:
(1)上一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損益表),加蓋公章。當年注冊的企業,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會計年度。
(2)創新服務合同(可參照科學技術部《技術合同示范文本》)。
(3)服務收費價格表。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規定需要明碼標價的創新服務,應提供價格收費標準、非創新券服務的實際收費佐證材料。
(4)企業、創新服務提供機構的誠信承諾書(附件2、3)。協助“自動獲得創新服務提供機構”備案有關信息。涉及國家重點實驗室多個依托單位的,任意一個依托單位出具承諾書即可。
(5)根據需要臨時明確需提交的材料。
(二)申請兌付
創新活動完成后,由企業先行支付服務費用,并提出兌付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在線填寫《河北省省級科技創新券兌付申請表》(附件4);
2.用券企業項目資金支付憑證及發票;
3.企業對服務結果的驗收報告或認可情況;
4.服務結果佐證(如檢測報告、技術解決方案等)、創新成果佐證(如專利權、著作權、新產品、新工藝、樣機佐證材料)以及項目實施情況總結等(附件5);
創新券在申領后12個月內未提出兌付申請的自動作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提出兌付申請的,須在到期前1個月在線提交延期兌付申請。
(三)撥付資金
根據工作安排,雄安新區管委會改革發展局將審核通過的兌付清單公示5個工作日,并在每季度結束后十五日內,將公示無異議的兌付清單報省科技廳備案,備案通過后省科技廳下達批復,由省科技投資中心將經費撥付至雄安新區。雄安新區按省科技廳批復的兌付清單將資金撥付到相關單位。因年度資金預算等原因未能兌付的,下一年度撥付經費。
在向企業撥付經費前,企業如出現注銷、資產查封凍結等異常情況的,雄安新區有權決定不予兌付,相應資金退回省級專項辦公室。
五、監督與管理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服務提供機構及其依托單位等嚴格落實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冀辦字〔2019〕1號),加強創新券實施全過程的科研誠信管理,恪守職業規范和科學道德,對科研失信行為承擔相應責任。凡存在弄虛作假,阻撓、故意規避有關部門監督檢查等行為的,給予以下處理:
1.創新券自動失效、停止兌付或追回已兌付資金;
2.取消相應資格,省內企業或機構三年內不得享受省級科技主管部門的項目、資金、平臺、人才、獎勵等政策支持;
3.視情形列入科研誠信失信名單,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給予警告、實行限期整改;
4.構成違紀的,由有關部門對責任單位或責任人處以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咨詢聯系方式
(一)雄安新區管委會改革發展局
聯系人:趙藝柯
聯系電話:0312-5620800
電子郵箱:gfjggfwz@126.com
(二)新區三縣科技管理部門
雄縣改革發展局
聯系人:胡廣學 聯系電話:0312-5561156
容城縣科技和信息化局
聯系人:李永江 聯系電話:0312-5619525
安新縣改革發展局
聯系人:王懷君 聯系電話:0312-5329030
七、補充說明
本通知長期有效,并且無申領次數限制,請符合申領條件的有關科技型中小企業積極申領,積極爭取專項資金支持!
附件:
3.《河北省省級科技創新券創新服務提供機構服務誠信承諾書》(創新服務提供機構、依托單位填寫)
河北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改革發展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