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醫療保障局獲悉,自3月1日起,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全部納入門診慢性病管理服務范圍,同時4%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診慢性病病種增加到38種,醫療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為做好省本級參保人員慢性病申報、認定等工作,河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了申報流程、待遇標準等相關信息。
門診慢性病申報及評審流程
據了解,參保人個人申報流程為,申報人登錄微信客戶端搜索“省本級門慢特病申報平臺”,進行線上注冊,填報個人基本信息,同時上傳能佐證所申報病種必要的病歷、相關檢查等資料,自主選擇具有認定資格的協議定點醫療機構及相應科室(申報人不自主選擇的,網報系統隨機為其分配定點醫療機構及相應科室),填寫完整后線上提交。河北醫科大學第一、二、三、四醫院,河北省人民醫院,河北省中醫院,河北省胸科醫院,石家莊市第一醫院8所醫院作為省本級門診慢性病資料受理和資格認定的醫療機構(以下簡稱定點醫療機構)。
參保單位人事部門審核流程為,申報人所屬單位人事部門在線審核申報人信息真實性,對參保狀態正常(無欠繳、無停保等)、情況屬實的申報人于兩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參保單位審核通過后,申報人應及時到所選定點醫療機構(或網報系統為其分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現場認定。
認定流程分為初審、復審兩部分。初審中,申報人攜帶相關紙質病史資料到自主選定(或網報系統為其分配)的定點醫療機構相應科室進行門診慢性病病種認定,初審醫師于受理當日提出門診慢性病初審認定意見。復審中,定點醫療機構相關認定科室具備病種復審認定資格的副主任及以上職稱的醫師進行復審,復審醫師于初審醫師提交后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認定工作。
在認定結果查詢上,申報人于初審醫師對申報材料確認齊全受理20個工作日后,可通過申報系統查詢認定結果,評審認定系統公布的復審通過人員即可享受門診慢性病相關待遇。
門診慢性病待遇標準
根據政策,省本級4%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診慢性病病種增加到38種。門診慢性病醫療費起付線200元,多種慢性病年度內不重復計算起付線,超過起付線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病種醫療費用,個人負擔40%,統籌基金負擔60%。門診慢性病實行單病種年度限額支付管理,單一慢性病病種統籌基金年度支出不超過該病種年度支付限額。省本級4%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診慢性病待遇由4%補充保險基金支付,門診慢性病費用不和住院醫療費用合并計算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診慢性病病種為38種。
門診慢性病醫療費起付線200元,多種慢性病年度內不重復計算起付線,超過起付線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病種醫療費用,個人負擔50%,統籌基金負擔50%。單一病種統籌基金年度支出不超過該病種年度支付限額,患有兩種及以上慢性病每人每年統籌基金最高報銷限額為5000元。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診慢性病待遇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費用單獨執行年度最高限額管理,不和住院醫療費用合并計算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此外,參加省本級公務員補助(或10%補充)醫療保險的門診慢性病患者申報資格、病種范圍、認定標準和醫療待遇仍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的是,申報人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慢性病認定所需相關資料,定點醫療機構對申報人申請門診慢性病資料進行嚴格初、復核,認真負責提出認定意見。門診慢性病實行隨來隨受理,按時限審核認定,同一病種認定每月限申報一次。
同時,省本級4%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診慢性病病種于2021年3月1日起調整為38種。新政策實施后,原9種慢性病不再受理申報認定,按原政策規定已認定9種慢性病的,繼續保持原待遇不變;如在新政策病種范圍內申報同類慢性病的,原待遇自動取消。
對于異地安置、70歲以上老人及行動不便(需提供相關材料)等特殊情況不能到定點醫療機構提交申報資料的門診慢性病申報人,可由家屬或本人所屬單位醫保專管員幫助完成網上申報后,并攜帶申報人門診慢性病相關病史材料按照以上認定流程進行現場認定或交由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辦(科),由醫保辦(科)組織本院相關醫師或專家進行評審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