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網站發布《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玻璃棧道等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對未經批準擅自運營的玻璃棧道類旅游項目立即關停。詳情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玻璃棧道等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
為切實做好“五一”假期全省旅游景區玻璃棧道等高風險項目安全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玻璃棧道等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監管
各地政府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近期關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安全發展理念,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五一”旅游高峰,強化旅游景區玻璃棧道等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管理,夯實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狠抓工作措施落實,有效防范高風險旅游項目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確保萬無一失。
二、全面開展玻璃棧道等高風險旅游項目排查整治
各地政府要針對“五一”假期特點,深入分析高風險旅游項目潛在風險。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所有玻璃棧道等高風險旅游項目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玻璃棧道(含玻璃吊橋、玻璃棧道、玻璃觀景平臺、玻璃滑道、玻璃廊道等)、索道、滑道(含滑沙、滑草)、攀巖、漂流、跳傘、蹦極等高風險項目。各地要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廳等八部門印發的《關于深入開展玻璃棧道類旅游項目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冀文旅字〔2021〕6號),加強轄區內玻璃棧道類旅游項目監管,對未經批準擅自運營的玻璃棧道類旅游項目立即關停。各地要對其他高風險項目逐項摸底調查,切實摸清底數,按照項目類別、風險隱患點、整改措施和監管責任等建檔立冊,指導項目經營單位做好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風險評估,梳理高風險項目存在的風險隱患點,逐項逐條整改到位,確保全覆蓋、無死角、無盲點。各地要加強巡查值守,加大執法力度,以最嚴格的監管措施確保零風險,堅決防止旅游安全事故發生。
三、嚴格落實玻璃棧道等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管理責任
各地要切實履行對高風險旅游項目的屬地監管責任,組織相關部門督導項目經營單位開展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在項目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明示安全風險和提示注意事項,公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監管責任人以及咨詢和救援服務電話。督導項目經營單位在游客參與高風險項目中進行安全提示和行為糾正,對心臟病、高血壓、恐高癥等不適宜參加項目的游客要進行提示和勸阻,嚴禁參與該項目。督導項目經營單位及主管部門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救援措施,做好應急演練。加強對游客相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切實提高游客自身的安全防護意識。
對責任不落實,組織不得力,不作為、慢作為或失職瀆職的人員,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追責問責。對責任和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事故發生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