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河北省2021年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點加強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揚塵管控,推動全省縣城及城市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建筑工地全面落實《河北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
資料圖。長城網記者郭洪杰 攝
《方案》明確要求,各地要落實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方面,包括落實施工現場揚塵一般管控措施,落實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建(構)筑物拆除作業揚塵管控措施,對各類揚塵管控措施均進行細化。
全面落實文明施工要求,各地主管部門應督導施工企業健全文明施工體系,組織、指導施工企業積極開展安全文明工地創建活動,引導大型施工企業發揮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培育一批“安全文明工地”。推廣和應用先進揚塵污染防治技術、設備,發揮科學技術在揚塵污染防治中的支撐作用。
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除應急搶險外,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建筑施工工地應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施工作業。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差異化管控,不搞“一刀切”。
確保督查發現問題整改到位,健全整改機制,明確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領域責任分工,搞好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對中央環保督察、生態環境部督查、省重點工作大督查等反饋的各類揚塵問題,認真核查,立行立改,確保整改到位、處罰到位,并舉一反三,標本兼治。
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施工現場不得使用未經生態環境部門信息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鼓勵優先使用節能環保型、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發現施工現場使用未經生態環境部門信息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必須責令使用人及時清理出施工現場。
《方案》明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每年開展兩次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監督檢查,不定期開展督查、抽查;強化“退后十”城市、雄安新區、冬奧項目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加大檢查和暗訪頻次,強化工作指導;加大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合同履約檢查力度,對履約不到位的將嚴懲重罰。
各地建筑施工現場視頻監控設備和PM10空氣在線監測系統必須做到應裝盡裝,并分別與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保證系統正常運行,發生故障應當在24小時內修復。鼓勵創新監管方式,積極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溝通,探索建筑工地視頻監控與PM10空氣在線監測數據的共享互通,有重點地對建筑工地揚塵污染開展精準監管、自動監管;鼓勵有條件的市縣監管部門、施工現場引進無人機,豐富監管手段。(記者郭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