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藥監局印發《關于開展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決定在全省三甲醫院開展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提升使用環節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水平。
此次專項整治為期三個月,從7月1日開始,9月30日結束,重點為全省三甲醫院。按照要求,各醫院要圍繞行動內容進行自查,形成自查整改報告。省藥監局將根據醫院藥品醫療器械管理情況,提煉經驗做法,為后續加強全省醫療機構藥械使用環節質量安全管理做好表率和參照。
本次行動主要圍繞醫療機構制劑室和醫療機構委托(被委托)配制制劑、醫療機構藥品購進渠道和藥品儲存合規情況與大型醫療設備、無菌和植入醫療器械、體外診斷試劑等醫療器械的質量管理和存儲情況等進行檢查,以排查風險隱患,不斷提高醫院責任人和工作人員法律意識、責任意識、風險意識,進一步提升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同時,匯總省內各大醫院藥品醫療器械行之有效的藥械使用管理突出做法和先進經驗,形成具有借鑒意義的藥械質量安全管理模式,供省內各醫療機構借鑒學習。
省藥監局要求,各地監管部門和各大醫院要認真分析本地區醫療機構藥械使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檢查,做到藥品監管部門監管能力與醫院質量安全管理水平雙提升。(河北日報記者馬彥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