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持續規范校外培訓(包括線上培訓和線下培訓),有效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過重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
“雙減”政策中,涉及到審批工作的內容主要有哪些?雄安新區如何進一步加強民辦教育機構審批?一起來關注↓↓↓
《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第四點指出要堅持從嚴治理,全面規范校外培訓行為。第13條指出要堅持從嚴審批機構。具體包括以下幾點:
1.各地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
2.對原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改為審批制。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對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全面排查,并按標準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
4.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各地要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明確相應主管部門,分類制定標準、嚴格審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
5.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方式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并收購、受托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已違規的,要進行清理整治。
雄安新區嚴格民辦教育機構審批具體內容如下:
1.原則上不再審批設立新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和完全中學)。
2.不得新增設立公有主體舉辦或參與舉辦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3.對已申請籌設但尚未設立的學校實行停止或轉設辦理程序。
4.不再審批設立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5.不再審批新的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的學科類(含外語)校外培訓機構和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6.不再設立新的校外培訓機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