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發揮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積極作用,同時為滿足我縣各鄉鎮社區用人需求。結合我縣實際,招聘一批就業困難人員,從事公益性崗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雄安新區戶籍或者擁有雄安新區居住證的常住人口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后,自愿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且滿足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現象;
2.身體健康,適合工作需要。
二、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最長為三年,簽定就業援助協議(一年一簽),并嚴格執行三年退出機制。
三、工資待遇
公益性崗位補貼實行先發后補,補貼標準原則上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我縣目前最低工資標準1900元/月)。社會保險補貼給予補貼單位部分包含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本人承擔。
四、報名方式
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與所在鄉鎮或社區聯系。
報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