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容東片區回遷期間和群眾入住后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切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為群眾營造良好的交通環境,經研究決定,將相關車輛禁限行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路段及范圍
金湖街(不含)以北——甘棠路(含)以東——樂民街(含)以南——渥城北路(不含樂安街至金湖街路段)以西內合圍的所有居住區道路(不含建設區)。
二、禁限行車輛類型及時間
1、核定載質量0.6噸(不含)以上的貨運車輛早5時至晚11時禁止駛入。
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工程機械車輛全天24小時禁止駛入。
3、農用車、電動(燃油)三輪車、無牌證電動四輪車24小時禁止駛入。
三、以下車輛不受禁限行限制
1、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醫療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
2、城市公共管理部門的清障車、道路養護車輛、工程作業車、灑水車、清掃車等車輛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后提交容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備案方可通行。
四、臨時通行
確需在禁限行時段通行的黃牌貨運車輛,需提供相關資料證明,到容城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辦理通行證,并按照通行證規定時間和路線通行。
五、違反處罰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在容東片區限行區域通行的機動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現場和電子警察抓拍的方式予以取證,依法處罰。
六、本公告自2021年10月30日起施行。
容城縣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