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TSG T7001-2023,以下簡稱《新版檢規》)和《電梯自行檢測規則》(TSG T7008-2023,以下簡稱《檢測規則》)。新版檢規和檢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為平穩有序做好雄安新區電梯檢驗、檢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按區域、分批次實施
雄安新區容西片區作為先行試點區,其區域內電梯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自行檢測工作按照《新版檢規》和《檢測規則》開展,其他區域電梯過渡期內可按照《舊版檢規》執行。新區綜合執法局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將持續推行其他區域電梯檢驗檢測工作。具備自行檢測條件的電梯使用單位對其使用管理的電梯可按照《新版檢規》和《檢測規程》實行。經電梯使用單位委托,具備自行檢測條件的電梯維保單位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進行自行檢測的,可按照《新版檢規》和《檢測規程》實行。2024年4月2日起,《新版檢規》和《檢測規則》在全新區施行。
二、定期檢驗、自行檢測周期
電梯檢驗、檢測過渡期為1年。實施檢驗、檢測的電梯定期檢驗周期以《新版檢規》4.1條為準,自行檢測周期以《檢測規則》2.4條為準。無法確定安裝監督檢驗時間的,以電梯制造(出廠)時間為準計算;安裝監督檢驗日期和制造(出廠)日期均不能明確的電梯,視同使用超過15年,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
三、過渡實施其他事項
對于買賣雙方于《新版檢規》發布日期(不含)之前簽訂供貨合同,或者已經通過公開招投標確定中標,并且需要在過渡期滿后實施安裝監督檢驗的電梯,應當在2023年7月1日前,由電梯制造單位或其委托的安裝單位書面告知新區綜合執法局(告知書模板見附件)。此類電梯進行安裝監督檢驗時,新版檢規附件A1.2.2.7、A1.3.3可以按照舊版檢規的要求進行檢驗,新版檢規附件A1.2.4.3 (1)、A1.3.12.1、A1.3.12.3可以不檢驗;其后的定期檢驗、自行檢測的相應項目也按照相應要求進行。
?????? 附件:過渡期電梯安裝項目告知書(模板)
特此公告。
咨詢電話:0312-5836166
雄安新區管理委員會綜合執法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