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要素保障作用和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土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有序推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落地。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等政策规定,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对2025年土地供应总量、结构、方式做出科学安排,为推动新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提供坚实的土地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是以“承接疏解”为核心,做好中央疏解项目用地保障。优先保障第二批疏解高校、医院项目开工,提前谋划第三批疏解用地需求,成熟一个供应一个,全力推动承接疏解质效上台阶。
二是以“现代化城市形象”为目标,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紧盯启动区、昝岗等重点区域,围绕“2027年启动区基本建成、城市形象全面显现”、昝岗组团“现代化气息扑面而来”,谋划供应项目,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全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建设上台阶。
三是以“多元化供地”为抓手,助推产业发展壮大。着力保障高新区、中试基地、产业园区等平台建设用地需求,坚持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多元方式并行,减轻企业资金负担,打造新时代的创新高地和创业热土,全力推动经济发展水平上台阶。
三、实施期限
雄安新区202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期限为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指标情况
(一)供应总量
雄安新区2025年度土地供应总面积3.53万亩。其中,新区本级2.98万亩,雄县2225.02亩、容城县2434.42亩、安新县833.58亩。
(二)供应结构
纳入2025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中,住宅用地4260.00亩,占比12.06%;商业服务业用地1901.13亩,占比5.38%;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18099.13亩,占比51.23%;公共设施用地2030.94亩,占比5.75%;交通运输用地6741.4亩,占比19.08%;工矿用地1827.19亩,占比5.17%;仓储用地472.4亩,占比1.34%。
(三)供应方式
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8685.12亩,占供应总量的24.58%;拟通过划拨方式供应2.66万亩,占供应总量的75.42%。
五、保障措施
一是规划引领、统筹协调。严格执行上位规划、科学实施规划,本着“总量管控、批零结合、定期评估”的原则,严谨、科学用好每一寸土地。
二是节约集约、强化保障。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已供土地建设进度,属地政府及片区管委会要加强疏解储备地块管护和利用,要本着“多种一茬是一茬”的原则,不撂荒、不抛荒。
三是分工协作、部门协同。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三县负责县组团范围内的土地供应。